所谓疯狂就是没有理智,就是任何人讲任何道理都没有用,除非采取断然措施,疯狂的结果是就对社会的伤害。现在的房价就有点疯了,涨的有点疯狂了。北京6月环比上涨20%,历来比较平稳的模范城市重庆也出显瞬间骤涨的现象,深圳、北海连续几个月成为引领全国涨潮的先锋,上海在沉溺多时后也开始了反复。不管怎么说,中国的房价的疯狂性表征还是非常明显的。
一、 北京的大量土地就要入市,这是个利好的消息呀,为什么“土地供应吃紧、房屋供应有限论”还那么盛行。实际上北京的土地供应从来没有出现过断档,现在一些开发商手中依然突击着大量的闲置地快,有人预测可以供两年的开发量。基于此北京曾采取了减少土地入市,挤压开发商手中土地开发的策略,但事与愿违,反倒中了开发商的奸计,造成市场房源的减少。下半年北京将计划上市土地集中放量,大概有117块土地,1483万平方米,同样决定集中入市土地冲击房市的城市还有深圳、重庆、广州等地。在这种情况下,房价不降反升不是疯涨是什么?
二、 北京住宅严重过剩,而房源压力却持续升高。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的分析表明,住房制度改革和申奥成功是刺激北京市房地产投资快速增长的两大关键因素,报告分析北京人口增长基本上归因于外部人口的流入,按照2006年户均人口2.8人计算,到2012年平均每年增加20万户左右,需要新增2000万平方米的住房需求,远远低于近年来的实际商品房屋竣工面积。一方面大量房屋空置,一方面人们抢购高价房,这是谁制造的疯狂?
三、 重庆的城乡一体化改革对改善土地供应提供了很好的契机,但试验区概念也成了房价飞涨的借口。自6月上旬批准重庆、成都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的房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甚至创造了有9天之内上涨7.6%的奇迹。城乡一体化改革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拉动农村地区的发展,也说明了国家在政策上和财政上向农村地区倾斜,重庆方面甚至做出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的巨大调整,这无疑是大大地扩展了对城市的发展空间。房价的发展如此的不理智,难道不是疯狂?
四、 9070政策的效果初步显现,应该有大量的房子上市。去年5月29日的9部为《15条意见》中关于90平米以下住宅占到70%的硬性指标在经过了去年底的抵抗和争论后,今年已经在全国得到全面落实,。根据有关方面的预测,由于项目调整等因素,该项政策影响了去年下半年的项目建设,预计今年下半年9070项目将集中上市,而在同样的土地面积上,9070项目将增加20%左右的房源供应,因此下半年的房源预期应当是非常乐观的,同时户型的调整也让购房需求得到理性的分流,应当说中央政府的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但究竟是什么疯狂力量竟能将中央的调控消溶的无影无踪。
五、 深圳房价飞涨的厉害,但有消息说,深圳的房源被少数人控制,房价不是购房人的需求造成的,而是开发商和中介商联合做出来的。深圳楼盘“开盘即请”据说是“VIP”号制造的奇迹,在“VIP”优先购房的规则下,资本雄厚或受私募资金支持的中介公司,可以利用“VIP”号整层、整栋地购进新房。通过垄断房源,开发商和中介公司不但可以实现“二次捂盘”。还可以衍生出了“转号费”等灰色收费,抬高房价隐性成本。正在上演的深圳“楼疯”实在玄机多多。
现在的房市确实在无序的发展,房价在疯狂地飞涨,但疯狂的结果肯定是更快地死去或被强制性地纠正。之中的原因可能是病症的发作导致房市的崩溃或者是泡沫的破裂,也可能是政府方面更加强烈的制裁措施的使用。
6月13日,上海地税部门发布《关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7月15日起,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所谓非普通住房是指不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万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千元/平方米。
在经历一个多月的缓冲期后,二手房转让征税规定开始付诸实施。至此,理论上,上海对非普通二手住宅在交易环节所课的税负可达到交易价格的9.55%。主要包括:营业税(5.55%)、契税(1.5%)、个人所得税(2%)、土地增值税(0.5%)。此外,还有印花税、手续费等。
通过税负来增加二手房转让成本,以减少资金对二手房的频繁炒作,从而起到抑制投机的作用,这是政策的本意。然而,在供求紧张的局面下,政策的良好初衷显得有些一厢情愿。“卖方要的是到手价,这税、那税他们可不管。”汉宇地产的一位物业顾问说,“即便这样,二手房还一天一个价呢。”
比转嫁税负更阴狠的招数是:在中介的撮合下,上下家串通,“做低房价”。一位不愿具名的某地产中介公司物业顾问告诉记者,通常的做法是签两份合同,一份填写压低后的虚拟成交价,给税务机关看;一份写明应补偿的差价,留作上下家私下运作的凭据。“补偿”的名目繁多,有“装修补偿费”“户口迁移费”“搬迁费”等等。“买房人在交付首付款时,将差价一并付清,卖房人的权益我们会保障的。”这位物业顾问说,“80%的买家也愿意这样做,因为做低房价,买家的税负也可以少缴纳些。”
类似的“下有对策”之所以大行其道,前提是二手房市场火爆。上海二手房指数办公室最新统计显示,继5月份上涨之后,6月份上海二手房指数继续大涨70点,达1751点,涨幅4.16%,创近年来新高。由于市场需求量明显增加,供需存在缺口,二手房价涨幅明显放大,其中,超过7成区域二手房价格涨幅超过3%。在卖方市场下,税费转嫁便成了平常事。
据了解,在上海之前,北京于2006年12月1日起,对于个人转让的二手非普通住宅征1%的土地增值税;杭州从今年2月1日起,开征二手房转让土地增值税,大部分房源按总价的0.5%征收;温州自今年7月1日开始,也征收类似税负。由于税率较低,各地二手房市场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影响均不大。
( 中国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