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终于破冰 “外援”、银行加盟沈阳个人合作建房 | | | http://house.nen.com.cn
2007-08-24 15:42:10 东北新闻网 | | |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这句歌词用在从2005年就一直张罗合作建房的这帮社团成员身上恐怕再合适不过了。因为沈阳的合作建房终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不但成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发起机构,而且还与光大银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由银行负责监管资金安全。
8月15日,在太原街附近一家酒店6楼会议室里,沈阳合作建房发起人吴卓兴奋地对媒体宣称,沈阳的合作建房项目即日起正式启动。
■温州发起人来沈牵头
在发布会现场,记者意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脸孔——温州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居然也来到了沈阳。让人意外的是,他是以沈阳合作建房发起机构——合纵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法人身份来参加会议的。
“主要是温州在合作建房上有经验可以供沈阳方面借鉴,所以我们专程把他请了过来,当然他也出了一部分资金,而且也有一定的名人效应。”据透露,吴卓牵头成立的房产咨询有限公司是7月10日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吴卓担任的是常务副总经理的职务。按照他的说法,这个公司的成立是沈阳合作建房项目迈出的第一步,也意味着沈阳合作建房的正式启动。公司主要负责召集、组织个人合作建房成员,参与合作建房全过程的监管与协调。目前,已有近300名合作建房成员进行了初步的报名,而可供选择的地块多达5个,分布在大东、沈河、皇姑等市内中心区域。
■建房资金银行当管家
今年年初杭州合作建房与银行合作两度失败,最后无奈终止合作建房之事让不少人记忆犹新。能否取得银行的支持是确保合作建房成员资金安全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进入实质性操作的必要步骤,杭州合作建房半途“夭折”正是因为合作银行担心“政策性风险”突然反悔所致。而沈阳的合作建房能否往下走,找到合作银行至关重要。
在与多家银行进行洽谈后,光大银行皇姑支行被确定为沈阳合作建房项目的合作银行。
据透露,有意加入沈阳合作集资建房组织的人,在交纳报名费后,只要到光大银行皇姑分行储蓄柜台存入5-10万元活期存款,建立个人理财账户,并签订相关协议书,即可正式成为合作建房成员。只要钱还没有正式转入土地保证金账户,会员仍可以反悔,并选择是否退出。
■5个地块可供选择
“目前有5块地可供选择,其中皇姑北行的那块地有可能最先操作。”吴卓给记者提供的资料上显示,目前可供选择的地块包括大东区大东路地块,经测算建设成本为3883元/平方米。和平区南五马路北侧,测算成本3500元/平方米。沈河区领事馆附近地块,建设成本为2884元/平方米。皇姑区北行附近,建设成本为2833元/平方米。皇姑区玩具城附近,建设成本为2700元/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这5块地的建筑面积都不大,一般不超过1万平方米。吴卓说,由于北行地块是操作较早的一块地,而且周边房价与合作建房报价差距较大,所以有可能最先操作。由于建筑面积不大,这块地将盖高层,户型设计也都是40、60、80平方米的小户型,满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目前正在征集合作建房成员,如果数量不够,余下面积将进行市场化运作,由开发公司建设销售。
合作建房 想说爱你不容易
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不追求利润、比商品房价格最少低30%的合作建房方式确实吸引了不少购房者的目光。尽管个人合作建房是打破房产市场垄断、解决住房难问题的一个办法,但沈阳的合作建房能否最终成功,目前谁也无法给出最终结论。就连发起人吴卓也坦承,合作建房的未知风险确实很高,参与需要谨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沈阳合作建房仍有许多瓶颈有待突破。
瓶颈一
政策真空
合作建房能否走得更远,取决于国家能否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这也是众多合作建房发起人最为关注的事情。专家表示,合作建房这种建房方式是否有必要出台政策支持,各地都在进行摸索和探讨。除了重庆出台文件规定合作建房可免土地增值税外,各地并无地方性文件出台。 沈阳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徐凤臣昨日表示,合作建房也是他研究的一大课题之一,他对此事极为关注。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任何单位不得新征新购土地集资建房,但对个人合作建房并未提及。虽然只字未提,但也透露出国家对个人合作建房仍是一种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即允许在法律范畴内进行探索。徐凤臣表示,个人合作建房能否像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那样找到合适的位置,并取得一定的优惠政策,未来的路仍很长。在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合作建房参与者面临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
瓶颈二
成立公司是否可行
“现在各地合作建房的组织结构都不一样,有的是成立公司,有的是采取团购的形式,哪种形式最适合,还有待考证。”徐凤臣表示,通过成立公司来操作合作建房项目,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需要注意的是采取公司制的形式进行操作就必须得受《公司法》的限制,《公司法》中规定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人。50人要想做成一个合作建房项目,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这对于合作建房的主要对象中等收入者而言,显然是不现实的。 相比之下,采取住宅合作社的形式不但国外已经有150多年的成型经验,国内也有20多年的实际经验可供借鉴,应该是一种比较成型的模式。此外,徐凤臣也提醒说,将合作建房对象确定为中等收入者应注意炒房者和投资者的加入,这很可能让合作建房最终变了味。
(北国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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