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今年将启动全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改变以往直接提供廉租住房的方式,而改为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
对市内七区城镇常住户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进行租赁房屋补贴,使其人均使用面积达到8平方米
投入2500万元,对市内七区城镇常住户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进行租赁房屋补贴,使人均使用面积达到8平方米。昨日召开的沈阳市2004年房产管理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沈城将启动这种全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种保障制度将改变以往直接提供廉租住房的方式,改为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目前,该制度的审批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久将付诸实施。
原制度 直接提供廉租住房
据介绍,过去实行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实行实物配租方式,是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直接提供廉租住房。主要对象为单身、伤残、或病患等低保家庭。在政府出资新建的基础上,腾退的旧公有住房、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都可以作为解决廉租周转住房的房源。由于此种方式存在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受益范围小、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等问题,所以沈阳市呼吁廉租周转住房的其他分配方式的实施。
新制度 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
今年启动的全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将以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为此,今年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将投入2500万元。
补贴对象
市内七区城镇常住户中最低收入家庭。
补贴方式
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按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发放住房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房屋。
补贴要求
使市内七区城镇常住户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使用面积达到8平方米。
此外,在实物配租方面,沈阳市按照建购为主的原则,在市内七区建设或购买15000平方米、300套左右的住房,作为实物配租住房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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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晚报 陈志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