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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买卖“五大争议问题”待规范 | | | http://www.nen.com.cn
2005-11-27 09:25:14 东北新闻网 | 记者从市法院了解到,针对近来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之间纠纷频发的现状,法院对全市法院受理的房地产类案件进行的统计分析表明,全市房地产开发活动中的诸多问题亟待规范。
近来受理的城市房地产类纠纷暴露出了以下几类问题:一是商品房延期交付问题。有的开发商到期未能按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包括土地证和房产证在内的产权证明手续,使业主不能及时领证,因而业主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房屋质量问题。有的房屋交付时发现质量隐患及瑕疵,有的交付时房屋“面积缩水”、层高不够、用电容量不足,还有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等。三是价格问题。开发商违反“一价清”原则,重复收费而引起的纠纷。四是配套设施问题。有的开发商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小区的配套设施,约定的会所和小学以及车库在房屋交付后无法兑现;还有的开发商在公共绿地上擅自加了窨井盖等。五是因开发商违规销售而引发的纠纷。有的开发商对已纳入建设成本的阁楼和车库重新计算面积销售,以及业主对车库的使用权与开发商产生争议。
(人民网 房产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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